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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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lgcs.cein.gov.cn/jlgcs/Doglogin.aspx)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后还需要提供下列要求的书面资料。
(一)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2、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三)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四)注销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2、交回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印章。
(五)注册执业证书遗失破损补办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遗失破损补办申请表》(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2、证书破损补办的需要交回未到注册有效期的破损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遗失补办的需要在省级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报刊原件);
4、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办理程序
(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街道长江一路58号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4楼1-8号住建行业管理综合窗口接件。
(二)市住建委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
进行接收、汇总后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四、办理时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收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联系电话:010—58933790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窗口联系电话:023-63672121